洛经院2020年1号文件
洛阳经贸学院
洛经院【2020】1号
洛阳经贸学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要求,为了切实搞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利用多种载体和形式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检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测,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统计学生情况,每天上午及时上报给各校区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统一汇总后报至办公室主任处,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通过班级群、家长群、公众号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三、学校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耀伟( 校 长)
副组长:段 磊(常务副校长)、张全献(副校长)、
黄伟霞(副校长、防控办主任)
成 员:张旭辉、肖珺、刘彩霞、梁变红、杨利各中层领导及各班主任,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安全办牵头,学校防控办主任具体协调负责。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上报,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二)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时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学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教职工出现传染病,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三)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落实疫情情况,对发病学生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六、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校长是本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各分校区校长(园长)是每个分校区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阳经贸学院
2020年1月28日

